长城“康安”计划-公司介绍
长城人寿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人寿”)是一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长城人寿志存高远、经营稳健,以“打造服务最好的保险品牌”为目标,倡导“让服务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便捷的服务,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成长空间。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截止2012年底,长城人寿已设立北京、四川、山东、湖北、青岛、河南、河北、江苏、天津、广东、湖南、安...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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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康安”计划-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长城“康安”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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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长城人寿 | 保险类别: | 健康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18到55周岁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10年缴 | 保障期限: | 10年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长城“康安”计划-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1、价格便宜、经济实惠: 每天不到2.8元*(以31-40岁为例),便可拥有高额保障; 2、高发大病、针对性强: 保障死亡率超过68%的心肌梗塞、中风和多种癌症等常发特定疾病; 3、保额翻倍、保费不变: 从第2年开始,特定疾病保障自动免费翻倍; 4、意外保障、加倍呵护: 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障高达20万,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障更高达60万,可省掉购买其他同类的保险; 5、核保简单、保证续保: 投保手续简单方便,免体检,更宽松;保证续保最高可续保至75周岁。 6、赠送体检、确保安康: 每3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关怀您的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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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康安”计划-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首个10年保险期间内因疾病(非本主险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身故,我们按您累计已交本主险合同及其所附加之附加险合同的全部保险费的105%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续保后因疾病(非本主险合同定义的特定疾病)身故,我们按本次续保后您累计已交本主险合同及其所附加之附加险合同的全部保险费的105%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等待期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含)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特定疾病,我们退还投保人已交纳的本主险合同及其所附加之附加险合同的全部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续保时无等待期。 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且在第一个保险单年度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特定疾病,其中恶性肿瘤需要在被保险人生存时确诊,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特定疾病,其中恶性肿瘤需要在被保险人生存时确诊,我们将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两倍向被保险人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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