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公司介绍
嘉禾人寿 |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注册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由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六家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发起组建。公司总部设在北京。 ...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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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嘉禾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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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嘉禾人寿 | 保险类别: | 分红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出生满三十天至六十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嘉禾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保障期限灵活多样,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让人生的黄金岁月安心无忧。 较高的产品性价比,您只需交付低额的保费,即可拥有高额的人身保障,让自己及家人安享人生。 突破两全保险交费期和保障期保持一致的模式,让选择3/5/10/20年交费的客户一样可以享有最高至75周岁的寿险保障,轻松应对交费期后的人生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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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年年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保费) 红利: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红利的分配以及分配的数额是不确定的。 红利领取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交清增额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65周岁,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65周岁之前因意外或疾病身故,受益人领取2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所交保费) 红利分配:可选择以下四种不同的红利领取方式: 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交清增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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