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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人寿同健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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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人寿同健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介绍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保险),于2006年12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全国性专业人身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55亿元人民币,总资产超过550亿元,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400余家,人员队伍超过3万。...查看详细>>

华夏人寿同健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华夏人寿同健重大疾病保险
发行公司: 华夏人寿 保险类别: 健康保险
适合收入: -- 适合家庭: --
适合年龄: -- 缴费期限: --
缴费方式: 趸缴, 5年缴, 10年缴, 20年缴, 30年缴 保障期限: 到终身
最低保额: -- 联系电话: --
保险金额: -- 首期保费: --

华夏人寿同健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疾患无常,华夏有方,健康基金,专款专用   35种大病,免除担忧;高发重疾,150%给付;   投保宽泛,观察期短;全面保障,终身享受。    保障更全面:身故、全残、重疾     保障无缝隙:观察期仅90天     保障范围广:35种大病让您免除后顾之忧     保障期限长:终身     投保年龄宽:90天——60岁     特别权利多:减额交清——免除交费压力                 自动垫交——舒缓人生困境                 保单贷款——资金效益最大化

华夏人寿同健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天内(含90天)因疾病导致首次出现本合同定义的重疾症状体征或被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列重疾的一种或多种 无息返还所交保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导致首次出现本合同定义的重疾症状体征且被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列重疾的一种或多种 一类大病:事故发生后28日仍生存的,1.5倍保险金额;事故发生后28日内死亡的1倍保险金额 二类大病:1倍保险金额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天内(含90天),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 无息返还所交保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 1倍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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