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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诊无忧”社保补充个人医疗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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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诊无忧”社保补充个人医疗保障计划-公司介绍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健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健康”)系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是由PIC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联合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 DKV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及国内其他知名企业发起设立的现代股份制保险企业。 ...查看详细>>

“医诊无忧”社保补充个人医疗保障计划-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医诊无忧”社保补充个人医疗保障计划
发行公司: 人保健康 保险类别: 健康保险
适合收入: -- 适合家庭: 已参加投保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适合年龄: 18-60周岁 缴费期限: --
缴费方式: 趸缴 保障期限: 5年
最低保额: -- 联系电话: --
保险金额: -- 首期保费: --

“医诊无忧”社保补充个人医疗保障计划-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升级社保 住院无忧 携手社保强化医疗风险防范功能,化解社保超额部分的高昂住院费用支出风险,让您的医疗费用负担从此 一去不复返。 重大疾病 用药优选 罹患31种重大疾病,对于住院治疗超出社保目录的费用,特别给予高额赔付,全力减轻患者家属的负担。 生存保障 休闲度假 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未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无论是否发生住院费用赔付,所交纳保费都将原银奉还,让 您调养身心,休闲度假。 健管服务 专业呵护 专业的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措施预防疾病的发生,让您未雨绸缪,提升生命质量。

“医诊无忧”社保补充个人医疗保障计划-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社保补充保险金* 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期间住院治疗个人负担的部分,扣除400元的年度免赔额后,给付80% 基本医疗保险 中断期间住院治疗扣除400元的年度免赔额后,给付20% 重疾自费项目保险金* 约定的重大疾病入住医院普通病房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部分,给付80% 护理保险金保险期间内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按保险金额给付护理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保险期间内身故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生存保障保险期间内未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并生存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注:上述保险责任均应符合等待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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