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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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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公司介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122.5598亿元。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旗下标志性主业。...查看详细>>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发行公司: 人保财险 保险类别: 财产险
适合收入: -- 适合家庭: --
适合年龄: -- 缴费期限: --
缴费方式: 见具体条款 保障期限: 见具体条款
最低保额: -- 联系电话: --
保险金额: -- 首期保费: --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承保范围有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三大部分组成,投保人可以自由选项投保。房屋及附属设备和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您根据购置价和市场价自行确定。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以各项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期限条款规定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有六种附加险,即附加盗抢保险、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附加管道爆裂及水渍保险、附加现金、首饰盗抢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自行车盗窃保险。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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