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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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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责任保险条款-公司介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122.5598亿元。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旗下标志性主业。...查看详细>>

工伤责任保险条款-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工伤责任保险条款
发行公司: 人保财险 保险类别: 其它保险
适合收入: -- 适合家庭: --
适合年龄: -- 缴费期限: --
缴费方式: 见具体条款 保障期限: 见具体条款
最低保额: -- 联系电话: --
保险金额: -- 首期保费: --

工伤责任保险条款-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工伤责任保险条款-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职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发生下列情形,被依法认定或被视同为工伤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现工作岗位后旧伤复发;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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