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 > 社保知识 > 正文

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16〕49号)、《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讯,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16〕49号)、《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转入和住房公积金转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由转入地中心发起。

第三条我中心经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部门为服务部和信息科。服务部负责具体承办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转入和住房公积金转出。信息科负责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接入、开发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转入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转入指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向我中心申请将其在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我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1,原件二份)。

1 2 3 下一页 末页 共3页

相关推荐

  • 4月12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南宁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0阅读
  • 1月29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0年,市医疗保障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加大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依约查处了一批医保基金违法违规案件,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0年下半年查处的3起南宁市医保基金...
    0阅读
  • 1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南宁市营商环境,降低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单位的经营和用工成本,从今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南宁市阶段性降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
    0阅读
  • 7月5日,9点57分,保险板块指数报940.76点,涨幅达2.07%,成交16.0亿元,换手率0.12%。...
    0阅读
  • 6月21日,华夏福源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FOF结束募集,据渠道人士透露,该基金发行规模超10亿元,为国内首发规模最大的养老目标日期基金。...
    养老金 养老金 2022-7-5 9:53:41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