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冈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前三季度,全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全部指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保费征缴数分别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数据入库率、续保缴费率等指标参数也基本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据悉,全市企业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50万人,达到51.63万人,完成年度人物的104.49%,实际征缴基金16107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26.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达97.10%,续保缴费率达81.14%,享受基础养老金人数达83675人,发放养老金1376.22万元。
黄冈市将从今年9月1日起实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超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以获得8万元赔付支持。
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主要目的是解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医疗费用,减轻居民个人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与此相适应的保险缴费筹资标准是:在校学生(含入托幼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本专科大学生和研究生)和18周岁及以下年龄的非在校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成年人(18周岁以上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由同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人每年承担15元。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按“六统一”市级统筹模式有序运行,即统一政策、统一服务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预结算、统一调剂金使用、统一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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