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娄底市将加大对企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力度,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以进一步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2011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干部职工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以基金征缴、扩面为重点,开拓进取,全年完成企业养老保险扩面25706人,为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24%;年末职工参保202477人、缴费176983人、基金征缴74765万元,分别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01%、104%、103%。
娄底市行政区域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含新取得营业执照获准成立的用人单位),均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参保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算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计算缴费基数。
私营企业员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统筹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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