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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寿险怎么样 保监会教你正确购买终身寿险

近期,“104岁的保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刘女士在某银行网点购买了一款保险产品,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6月8日,合同期满日为2115年6月7日,合同保险期限长达104年.....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10月24日讯,近期,“104岁的保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刘女士在某银行网点购买了一款保险产品,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6月8日,合同期满日为2115年6月7日,合同保险期限长达104年,刘女士对此大为不解,认为该保险合同“太荒唐”,因而引发网络热议。据了解,刘女士所购买的保险为终身寿险产品,公众热议的“104岁的保险”实则是对终身寿险的一种误读。

为使广大保险消费者加深对终身寿险产品的了解,提高理性购买保险产品能力,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做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正确认识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指保险期限为终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也就是说保险人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要终身承担保险责任,直至被保险人死亡。终身寿险最大优点是被保险人可以得到终身保障。

根据中国保监会2005年颁布的《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终身型保险费率可以被保险人年龄至105岁进行演算。在“104岁的保险”案例中,考虑到投保时被保险人即刘女士之子年龄仅为1岁,因此,该保险合同期限达到104年并不“荒唐”。而刘女士作为投保人,其年龄大小与合同保险期限无关,假设当时是刘女士为自己投保,即被保险人、投保人是同一人,由于其已年满38岁,则合同的保险期限应为67年(105-38),“104岁的保险”在此情况下显然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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