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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的要求,全省从2016年起要全部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施的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审查项目。为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转变工作重点....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5月23日讯:根据省厅的要求,全省从2016年起要全部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施的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审查项目。为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转变工作重点,从重准入转向重管理,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性质、级别、类别的医药机构公平参与竞争,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医药服务环境。对自愿申请、条件具备、通过综合评估的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通过服务协议明确经办机构和医药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建立沟通协商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退出机制,促进医药机构为患者提供良好服务。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成立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医疗保险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准入和退出等重大事项的集体研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医药机构申请、组织准入退出评估、按规定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及执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本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仕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利民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蒋开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科科长

成   员:刘  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陈清贫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科副科长

张汝松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卫华 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督查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保中心督查科,张汝松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医保中心抽调。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发生变化,自动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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