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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管理的意见

统一和完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标准,规范业务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金统一管理,增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和保障能力,稳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促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02月16日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宁党发〔2013〕6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4〕77号)精神,推进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进一步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基金安全运行,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依照整体设计、统筹规划的整体思路,加快建立和推进职工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统一和完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标准,规范业务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基金统一管理,增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防范和保障能力,稳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促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基金统一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坚持全区统筹、分级经办、各负其责;坚持资源整合、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坚持信息集中、有序衔接、即时结算、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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