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金宝利年金保险(分红型)-公司介绍
长城人寿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人寿”)是一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长城人寿志存高远、经营稳健,以“打造服务最好的保险品牌”为目标,倡导“让服务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便捷的服务,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成长空间。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截止2012年底,长城人寿已设立北京、四川、山东、湖北、青岛、河南、河北、江苏、天津、广东、湖南、安...查看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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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金宝利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 长城金宝利年金保险(分红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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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司: | 长城人寿 | 保险类别: | 养老保险 |
适合收入: | -- | 适合家庭: | -- |
适合年龄: | 0岁(指出生满30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5周岁 | 缴费期限: | -- |
缴费方式: | 见具体条款 | 保障期限: | 见具体条款 |
最低保额: | -- | 联系电话: | -- |
保险金额: | -- | 首期保费: | -- |
长城金宝利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 | 长城金宝利年金保险(分红型)是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具有保证年金、保险保障、分红增值三重功能的产品。不仅为您提供固定的年金给付,高额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障,还让您有机会参与公司经营成果分配,是您积累财富和保险保障的有效理财工具。 年金领取 保证增值 红利累积 财富增长 10倍保障 出行无忧 保单借款 巧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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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金宝利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年金 有计划 A 、计划 B 、计划 C 、计划 D 、计划 E 及计划 F 六种可供选择。 其中,计划 A 、计划 B 和计划 C 是月交保险费、月领年金类型, 计划 D 、计划 E 和计划 F 是年交保险费、年领年金类型。 在年金领取前身故 若在保单生效 180 天内因疾病身故,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若因意外或保单生效 180 天后因疾病身故,按已交保险费与该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在 18 岁到 70 岁之间,年金领取前发生公共交通意外身故 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额外给付已交保险费的 10 倍。 分红 公司每年的分红是不确定的,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红利领取 累积生息 : 红利将自动进入您的分红累积账户 ,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在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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