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 > 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知识 > 正文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特点

金投保险为您详细讲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特点。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特点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

相关推荐

  •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提出“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
    0阅读
  • 6月14日,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8号)...
    0阅读
  •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省增补药品第三批消化名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7号),通化谷红药品谷红注射液以及吉林天成药品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复方曲肽注射液自2022...
    0阅读
  • 1、参保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0阅读
  • 1、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在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可按规定支付。...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