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 >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知识 > 正文

发生工伤后 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哪些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相关推荐

  • 6月1日,《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的申请、认定、协议签订、管理等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全面推进了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0阅读
  • 记者从甘肃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近日制定印发《甘肃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助听器、轮椅等)时发生的五种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0阅读
  • 2020年7月1日起,娄底各级工伤保险征收部门按月将征收的工伤保险费全额上解至市级财政专户,实现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
    0阅读
  • 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11号),要求全市工伤保险基金从2020年7月1日起实行市级统收统支。...
    0阅读
  • 省级调剂金是指省本级和各市按规定比例提取,上解至省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资金分账户)集中管理,用于防范全省工伤保险基金风险,调剂解决省本级和各市工伤保险基金当期缺口以及重大事故工伤保险待遇支...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