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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常见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常见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1、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概念是什么?大修等于装修吗?

(1)建造自住住房,是指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住房。

(2)翻建自住住房,是指经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住房。

(3)大修不等于装修,大修自住住房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住房。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属于此范围。

3、住房公积金能不能提取用来装修住房?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互助性和保障性为出发点,以加快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为主要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因此装修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4、在外地购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异地购房可以申请提取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根据购买的方式不同(一次性付款或银行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次数、提取所需资料也不同。  

5、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上没有配偶的名字,夫妻双方是否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呢?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个人购房借(贷)款合同上没有配偶姓名的,配偶可以使用结婚证或同一户籍夫妻关系的户口簿作为证明来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除此以外,产权所有人或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关系人,也可以以该套住房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兄弟姐妹关系人不能提取。

6、自建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在建中的提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当地规划局颁发)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建造自住住房的,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已经建好的提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房地产权证》 原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注:凭房产证提取,只能一次性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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