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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4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费率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1%,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4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工资上下限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关于调整江门市2010年社保年度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317号)的规定,以江门市统计局公布200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25元为缴费基数计算,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在1215元(2025×60%)至6075元(2025×300%)范围内申报,低于1215元的按1215元申报,超过6075元的部分不计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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