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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是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进行的。实际上,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不同的。那么,这一比例是怎样的呢?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是按照一定的缴费比例进行的。实际上,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不同的。那么,这一比例是怎样的呢?这就需要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全面了解。

长沙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建立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3个月内补足本金和利息的,从缴费的下月起恢复享受相应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逾期3个月未缴费的,从补足本金和利息的下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5%。

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从申请变更的次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按6.8%比例缴费,每月缴基本险113元。2008年7月以后(含7月),再按照沈阳市新社平工资的6.8%进行缴费。不同的缴费比例,在医疗上所享受待遇也有所不同,但退休后均享受按10%比例缴费所享受的待遇。

缴费比例一经重新选择之后,就不能再做变更。以往参保人员选择按10%比例缴费者,劳动部门为其建立个人账户。但选择按6.8%的比例缴费后,在缴费期间,不设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起建立个人账户。而变更之前的应缴、实缴保费不予变更、退费。此前选择按5.6%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本次调整范围,不能办理变更手续。

贵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一)年满35周岁及其以下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由4%调整为3.4%。

(二)35周岁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由5%调整为4.4%。
安阳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按2010年安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31元的60%-300%进行调整规范,最低缴费基数1339元,最高缴费基数6639元,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2010年安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31元最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3.2%,月缴费标准为71.39元;缴费费率为5%,月缴费标准为111.5元;缴费费率为7%的,月缴费标准为156.17元。

各省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政策有所差异,参保人可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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