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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企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指南

保定市企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

保定市企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机构: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

二、办理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市政府大院东配楼四楼

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四、咨询电话:0312-3088252

五、办理时限:受理后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六、申办对象资格:保定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各县市区)

七、申办材料: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确认)事项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鉴定结论表》原件或复印件;4、工伤职工的原始病历有效复印件、诊断证明书、检查检验报告;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6、被鉴定人一寸免冠照片。

八、办理程序:1、工伤职工自停工留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3、鉴定材料齐备后,市局保险处开具票据由申请鉴定人到指定银行缴费。4、市局保险处组织医疗卫生专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5、做出鉴定结论后,由申请人领取结论表和工伤证。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收取鉴定费600元。

十、办理依据:《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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