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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级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993年7月9日,黄某到北京某企业工作,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1996年2月23 日,黄某因刑事犯罪被法院判刑,为此,黄某所在单位作出了开除黄某的决定。2003年9月,黄某被减刑释放。黄某出狱后,一直努力寻找工作,但是始终没有找到。黄某是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黄某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级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从黄某的情况来看,尽管黄某参加工作2年多,履行墩费义务已经满1年,但黄某由于被单位开除而失业的,不能获得失业保险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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