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 > 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知识 > 正文

娄底市特殊病种门诊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减轻特殊病种患者医疗负担,简化手续、方便参保人员,娄底市特殊病种门诊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减轻特殊病种患者医疗负担,简化手续、方便参保人员,娄底市特殊病种门诊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增加免检病种

对病种明显、病情特别严重病人实行免检。免检病种包括:癌症(三年内)、尿毒症、肝移植、肾移植、精神分裂症、中风伴功能障碍。免检者须提供近期二级以上医院该病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诊断证明(原件)和相关检查依据参加评审。

二、避免重复检查

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年内的大型检查(CT、MRI、荧光素眼底造影、肌电图、彩超)与体检时的病情相符者,予以认可,不再重复检查。如与病情不相符者,由体检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做相关检查。

三、调整复检间隔时间

特殊病种门诊实行自愿申请,动态管理。已享受特殊门诊待遇人员期限已满,要求继续享受的,须按期申报。

60周岁以下的患者隔年复检(免检病种除外);

年满60周岁至70周岁以下的患者患高血压(有并发症)、糖尿病(有并发症)、肺心病、风心病、冠心病合并心梗、肝硬化、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并发症)、强直性脊柱炎、心脏疾病术后等11种疾病患者每五年复检一次,患慢性障碍性贫血、哮喘或哮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浸润性肺结核、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肾病综合症、慢性脉管炎、股骨头坏死等8种疾病隔年复检;

年满70周岁已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的患者不再需要参加复检,待遇仍按原核定的标准享受。

凡符合条件不需参加体检和评审的人员,只需每年按期向参保地人社局特殊病种门诊申报窗口书面申报。

继续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的患者,如病情加重,原核定待遇偏低的,可申请复检。

四、严格按特殊病种补助标准核定待遇,取消原享受待遇中超标准增加的140元。人社部门不收取特殊病种门诊鉴定评审费。

五、特殊病种门诊定点药店要为特殊病种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要尊重特殊病种门诊人员自愿选择药店购药,不得强行收留特殊病种人员的档案、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本及个人IC卡,要以药品质优价廉吸引特殊病种门诊人员。如发现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相关推荐

  • 2月2日上午,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娄星区社保中心召开2020年度老干部座谈会,中心领导班子与离退休老干部们齐聚一堂,祝福新春,回顾过往,共话未来。...
    0阅读
  • 1月4日,娄星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专程驱车赶到65公里外的双峰县石牛乡桥亭村,帮助肖子应、龙成英两位老人,在家中完成了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0阅读
  • 据了解,自长江流域全面禁止捕捞以来,新化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成立工作专班,对退捕渔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工作程序、办理时限和问责机制逐一进行明确,为及时将退捕渔民社保补贴发放到位建立了制度保障。...
    0阅读
  • 近日,新化县洋溪镇纪委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专项督查,确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及时完成。...
    0阅读
  • 今年以来,娄星区社保中心狠抓落实、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