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 > 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知识 > 正文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调研地区: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码头镇调研日期:2012年7月9日——2012年7月12日。

调研地区: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码头镇   调研日期:2012年7月9日——2012年7月12日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概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二、涿州市新农合的发展过程

(一)区域概况

涿州位于北京西南部,东经115°44′-116°15′、北纬39°21′-39°36′,西邻涞水县,东接固安县,东北及北侧与北京市大兴区及房山区毗邻,隶属于河北保定市。东西横距36.5千米,南北纵距25.5千米。截止至2010年12月,全市户籍总人口约为64.55万人,其中:城区人口为20.2万。涿州城区距北京天安门广场的直线距仅55公里。

涿州是一座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文化古城,自秦置涿县,汉时设涿郡,三国魏时设范阳郡,唐时为范阳县、涿州,元时为涿州路、涿州,明清时期先后隶属北平府、顺天府,民国时称涿县、隶属北平,现隶属于河北保定市。198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并被列为甲级开放城市。

码头镇是涿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部分,在市委提出的“3+1”发展模式中,码头镇是四个发展重点区域之一。镇区位于涿州市东北部,东邻义和庄乡,西邻东仙坡镇,南接清凉寺办事处和刁窝乡,北部有11个村与北京市接壤。码头镇人民政府驻地距涿州市中心17.5公里,距北京市中心仅为45公里。

码头镇的名字是因为坐落在码头村而来,码头村之所以称码头,是因为村子坐落在小清河、琉璃河、拒马河三条河的交汇之处,古时水路交通便利,是南北往来的一个重要的“码头”,后逐渐形成村落,故称码头村。目前,已在该村落户的村民,籍贯遍布全国,除台湾和西藏以外所有省份的都有。
1994年,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的省级旅游开发区——河北涿州旅游经济开发区座落在码头镇的黄金地段,总面积11.04平方公里,享有省级开发区各项优惠政策;1998年码头镇被保定市政府批准为小城镇建设试点,享受保定市级小城镇建设优惠政策;2004年码头镇被河北省政府批准为河北省重点发展示范镇。

(二) “新农合”实施状况

一、实施步骤和时间

1、2005年12月中旬,由市卫生局负责,在基线调查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涿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修订工作,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后报保定市卫生局审核(此项工作于发文前已完成)。

2、12月底前,完成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管理、监督机构的组建并开展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机构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配备人员并落实经费。

3、《涿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经审核批准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12月底召开全市动员大会。

4、宣传发动:由市政府领导做电视动员讲话,电视台播放《涿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组织专题报道,编发宣传材料,2005年12月至2006年
1月,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2006年1月15日前,完成农民个人缴费资金的筹集,2006年1月底,市财政补助资金到位。

6、2006年1月1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启动运行。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和分配

1、筹资渠道及标准: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0元,省级财政补助14元,涿州市财政补助6元,个人筹资10元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筹资总额为50元。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

按全市农民参合率90%计算,预计年度筹资总额为1812.9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风险基金72.5万元,占筹资总额的4%;医疗基金1740.4万元,占筹资总额的96%。医疗基金分为家庭帐户基金和大病统筹基金,家庭帐户基金为290.1万元,占筹资总额的16%,占医疗基金的16.7%;大病统筹基金1450.3万元,占筹资总额的80%,占医疗基金的83.3%。预计住院费用补偿总额为1336.4万元,占大病统筹基金的92.15%;结余资金113.9万元,占大病统筹基金的7.85%。

三、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主要针对村民进行访谈,共发放问卷100份,收回100份。我们访谈的对象以中青年为主,参保率为95%,个人所承担的保险费每年为30-60元,所发现的具体问题如下:

(一)农民的参与度
“新农合”实施已经有几年了, 但调查结果并不很令人满意, 已有95%的人参加了“新农合”,因为“新农合”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一家人要参加就都参加,不参加就都不参加,不得以家庭部分成员参加。其中不参保的原因则主要有经济负担重、认为“新农合”没什么用、不了解“新农合”以及觉得“新农合”麻烦等这几个方面。 总体来说,农民的参与度达到一定水平,但还没有完全覆盖。解决的方法还是要以宣传为主要手段,从而使人们对“新农合”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逐步转变一部分人对“新农合”的错误认识, 同时农民也有了更多的经济能力来参保。

(二)“新农合”的报销制度
“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对农民有着重要意义,但参保者对报销制度还不是很清楚,很多人只是知道有报销, 但根本不知道怎么去做, 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对“新农合”的参与热情。对于“新农合”的报销程序,59%的人知道现在的“新农合”制度主要采取直接减免的方式,即在医疗费用中直接扣除;29%的人不知道报销的方式。在对于报销程序的感受上,30%的人认为太麻烦,很难完成,56%的人认为可以接受,只有14%的人认为非常方便。这其中可能是因为农民的教育水平普遍不是很高, 再加上相关组织对“新农合”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农民对“新农合”一系列的报销规定理解起来比较难,做起来就更不易。但大家对报销情况总体上还是接受的。

(三)“新农合”的作用方面
国家实施“新农合”制度目的在于减轻农村居民的生活负担,而如图所示,在日常生活中,只有34%村民认为“新农合”明显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34%的人认为“新农合” 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效果不是很明显,14%的人认为”新农合”制度没有起到任何效果,更有18%的人觉得”新农合”的保险费用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这个问题明显说明,在“新农合”的实施过程中,并不是让大部分群众都感到满意的。“新农合”在赔率以及理赔内容上应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所扩大,以更大程度地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四) 农民看病选择什么地方
当人们生病时,一般选择什么地方看病,在“新农合”的制度设计中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这样才能确定参加“新农合”应该是哪些医院, 才能真正达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的。调查结果显示:41%人生病时小病不去医院,大病才去,22%的人具体情况具体定,这说明,在村民生病的时候,大部分不会选择区医院,主要是因为村里的卫生所、个体医生相对距离较近,价格相比较于便宜,免去挂号的麻烦。19%的人会选择去医院,大型医院设备好,环境优,医术高,但是村名不会因为一点小病而选择去医院。“新农合”报销的病种主要为常见病,在医院的选择上应该更加以区分,以便更好的惠及群众。

四、 “新农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1.“新农合”的保障范围不足。在看病人群上,对于年龄的限制,对于病种的限制在日常生活中,生病的可能多种多样,大病的发病几率虽然在上升,但是农村人看病依然以小病为主,发烧感冒而跑到二十公里外的大医院实在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在病种的规定上缺乏人性化,忽略了现实性。2.“新农合”的资金筹措上,资金的收取不能与实际农村居民收入想符合,个别人认为负担过重而拒绝参与该项制度,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具体地区的费用不能统一标准。
3.“新农合”的地域限制。广大的村民选择了外出打工,外地经商,而“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只局限于本地区,以码头镇为例,毗邻北京,首都的医院相比于县一级医院设备,医术更加优越,而因为河北的户口却不能享受报销的补助,这在遇到大病的时候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也可能耽误疾病治疗,影响生命安全。这一限制严重影响了“新农合”的实施,不能更好的服务群众,减轻村名负担。

(二)政府政策不稳定,投入不足,缺少法律保障
1.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不稳定,有关政策之间相互冲突。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再加上地方、部门之间的利益分割和对立,使得他们的主动性大大降低,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
2. 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使得合作医疗的性质不能确定下来,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也难以定位,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容易产生混乱。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必须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以强制为原则,必然会引起农民反感。

(三)农民思想认识有偏差,对政府缺乏足够的信任
随着经济发展,通讯技术的进步,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不止局限于报纸新闻,网络也成为主要手段。而相应的政府的作为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人们也越来越深刻认识到当前中国政府的反腐状况的紧迫,这一结果使得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干本来就不强而得到进一步削弱。政府在出台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更应该加强自身正面形象的建立,增加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同时,加强对广大农民思想认识,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

五、我对“新农合”的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媒体,不单单局限于村委会宣传,让农民进一步了解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制度及给群众带来的实惠。

第二,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建设。目前,一些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满足群众基本就医,但个别卫生院基础条件差,缺少起码的诊疗设备,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就医需要。建议各级政府多方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医疗条件,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第三,增加报销范围,打破区域限制。针对常见的病种经行参保,不止针对医院级别区分报销比例,也可以针对不同病种,针对治疗所需费用进行划分。打破地区限制,使农民感受到科技的发展对于生活质量方面的提高,感受到政府对农民的关怀,提高农民身体素质。从而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满意程度,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程度。

第四,对于医药价格的限制。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很大的原因在于体制,各种高额的检查费用,高额的药品、住院费用,令农民患者望而却步,即使农和制度报销再多依然负担不起。政府对于农民收入有限,收入水平提高缓慢,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对于城市居民,高额的医疗费用有时也会承担不起。所以,对于医药价格的限制也是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途径之一。

第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强有力的制度是保障正常运作的前提,中国的社保制度缺乏相应的法律作为保障,“新农合”亦然。加快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可以保障农民的确立得到实现。加强对过程的监督,保障资金专款专用,防止贪污腐败现象也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六、总结

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的今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不断的发展,从我们的调查中可以看出,虽然制度上依然存在一定的欠缺,但是,新农合的实施是对于农民来水仅次于取消农业税的好事,不但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同时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身体健康水平。我国政府以人为本,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再一次得到了贯彻,希望“新农合”制度能不断完善,更加深入实际,切实的起到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作用。

相关推荐

  • 7月4日,10点13分,保险板块指数报916.25点,跌幅达1.19%,成交12.3亿元,换手率0.08%。...
    0阅读
  • 国家发改委7月1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推广疫情防控保险助力做好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快研究制定疫情防控保险工作方案...
    0阅读
  • 银保监会网站7月2日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门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毛炳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0阅读
  • 银保监会网站7月3日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海南省监察委员会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一级巡视员秦会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0阅读
  • 7月1日至2日,中国平安旗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在上海举办《服务初心正当红之振兴乡村汇报展》。...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