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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金投保险为您详细介绍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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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上以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凳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定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定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定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病Ⅰ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Ⅰ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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