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住房公积金支取知识问答: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分期付款的,如何支取公积金?购买二手住房的,如何支取公积金?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如何支取公积金?
菏泽住房公积金支取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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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分期付款的,如何支取公积金?
答:购买自住住房分期付款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山东省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款的30%,且在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剩余房款。
2、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的,如何支取公积金?
答: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在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全部房款。
3、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如何支取公积金?
答: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应提供和商业银行签定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年正常连续还款的“对账单”、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可申请支取一次,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当年的还款总额。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如何支取公积金?
答: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只有在用自有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年后,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逐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前一次性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买二手住房的,如何支取公积金?
答: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后,提供《房产证》、《山东省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且在契税完税后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全部房款。
对于不能提供契税完税证原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原开票机关印章,视同原件办理。
6、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如何支取公积金?
答: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在规划证核发后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
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级以上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在规划证核发后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
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房屋的总造价。
7、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如何支取公积金?
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和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支取。公积金支取的额度不超过全部房款。
8、符合支取条件,需支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办理?
答:符合支取条件,需支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主户口的原件、复印件及配偶单位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如何办理职工个人账户的销户手续?
答: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历年积累的储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连本带息一次性返还给职工。单位应提供职工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批准离退休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办理销户支取手续。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办理销户手续?
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办理销户支取手续。
3、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如何办理销户手续?
答: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户口注销证明或公安部门宣告死亡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职工所在单位盖章,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办理销户支取手续。
4、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如何办理销户手续?
答: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工作调动函或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国定居的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由单位专管人员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办理销户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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