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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

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凡有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企业必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广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

凡有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企业必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单位携带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二)办理登记后,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单位性质、汇缴总人数、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月工资额、缴交率等内容后,加盖单位公章,于5日内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无误后,开立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每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制作并发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章的住房公积金储金卡,作为职工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单位办理登记及账户设立后,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记载单位缴存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储金卡由单位指定经办人统一保管并如实登记职工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结息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做到账卡相符,并随时接受单位职工查询。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存储专户;财政直发工资的人员,则由财政部门代扣代缴,并在工资发放之日起5日内转入住房公积金存储专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公积金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的首月汇缴程序

(一)单位应先确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及其工资基数以及缴交额。

(二)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两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留存第一联。

(三)单位在职工工资中核扣职工个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四)单位核定职工个人连同单位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于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由单位经办人至受托银行办理汇缴转账或交现金,并取得经银行签章的转账凭证或现金交款凭证。

(五)单位经办人携带转账凭证或现金交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第二联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换开公积金缴存专用发票作为单位汇缴公积金的记账凭证。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单位汇缴的首月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内。

单位住房公积金以后各月汇缴程序。单位首次汇缴住房公积金后,以后各月的汇缴只需根据单位职工及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变动情况,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并相应调整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然后按首次汇缴程序办理缴交。

五险一金查询:财政代扣缴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程序

(一)单位于每年12月底,将下年度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名册报送财政部门。

(二)财政部门于每月工资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代扣的该单位当月住房公积金划转至住房公积金存储专户,并将代扣代缴凭证通过经办银行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后,按首次汇缴程序办理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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