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动态 > 正文

平安养老保险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被罚款2万元

2022年7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魏小玲因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2年7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魏小玲因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被罚款2万元。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07年03月1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平安养老保险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被罚款2万元

温馨提示:上海临港新片区将打造科技保险创新高地。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