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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龙江营销服务部郭强因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 被罚2万元

2022年8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江营销服务部郭强因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郭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2022年8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江营销服务部郭强因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郭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龙江营销服务部成立于2007-12-24,负责人为郭强,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1、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2、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3、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相关单证;4、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5、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6、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的查勘理赔。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龙江营销服务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龙江营销服务部郭强因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 被罚2万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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