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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人寿保险湖北分公司中兴营销服务部被罚5000元 涉及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2022年8月2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部中兴营销服务部因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部中兴营销服务部予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2022年9月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部中兴营销服务部因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部中兴营销服务部予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本部中兴营销服务部成立于2005-07-20,负责人为朱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7781594261,企业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武汉天街商业2号办公楼11层9号房,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开展以下业务: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

(三)损坏许可证;

(四)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五)遗失许可证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

(六)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

(七)新领、换领许可证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八)新领、换领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换领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合众人寿保险湖北分公司中兴营销服务部被罚5000元 涉及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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