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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农业保险聊城中心支公司史翔因虚假记载业务事项 被罚4万元

2022年8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史翔因虚假记载业务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决定对史翔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

2022年8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史翔因虚假记载业务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决定对史翔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16-07-13,负责人为吴成明,经营范围包含:在聊城市 经营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涉及农村、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公司授权,从事各类保险险种的查勘理赔(凭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安华农业保险聊城中心支公司史翔因虚假记载业务事项 被罚4万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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