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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赛文娴被罚7万元 涉及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

2022年10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营销总监赛文娴因存在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赛文娴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2022年10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营销总监赛文娴因存在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赛文娴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南方航空集团、中国铝业集团、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于2005年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实力强大,涉及行业广泛,股权结构合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目前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未按规定将拟定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备案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赛文娴被罚7万元 涉及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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