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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 被罚款1万元

2022年12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海力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海力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022年12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海力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海力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北京海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股东旗下拥有二十多家集团及专业公司,员工数达12000多人,总资产逾2000亿元人民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

(三)损坏许可证;

(四)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五)遗失许可证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

(六)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

(七)新领、换领许可证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八)新领、换领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换领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海力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缴回许可证原件 被罚款1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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