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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提“披露分红实现率”!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信披规则发布

银保监会网站1月4日消息,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

保监会网站1月4日消息,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

《规则》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并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低演示利率水平。

要求制定产品说明书

《规则》共八章三十二条。《规则》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并应当按照保险产品的设计类型,对产品宣传材料、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规则》答记者问时介绍,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应当按照设计类型,对产品宣传材料、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充分揭示产品的长期属性和各类风险特征,并明示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产品关键内容。同时,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

第二章普通型产品信息披露,明确了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书应当披露的具体内容。

第三章分红型产品信息披露,明确了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红利通知、回访等方面要求。同时,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

第四章万能型产品信息披露,明确了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交费提示、保单状态报告、回访等方面要求。

第五章投资连结型产品信息披露,明确了投资连结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公开披露信息、投资账户公告、保单状态报告、回访等方面要求。

第六章其他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明确了特定类型产品(如税延养老保险)、特殊渠道(如互联网),对产品信息披露有特殊要求的,从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监督管理,明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保险公司违反本规则,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八章附则明确了规则的施行时间,以及新老政策衔接等事宜。

要求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

在第三章分红型产品信息披露中,《规则》明确了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公开披露信息、红利通知、回访等方面要求。同时,首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率指标。

“我们认为,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整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为两档演示,并调低演示利率水平,一方面与市场利率长期走低趋势相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行业关注自身利差损风险的同时,合理引导保险消费者预期。另外,我们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型产品的红利实现率,有助于提升分红型保险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上述负责人称。

不断提升保险产品透明度

上述负责人表示,制定《规则》的目的是在原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最新监管实践,对不同设计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并细化,以便消费者更全面、清楚地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作用,便于消费者自主选择保险产品。

该负责人表示,《规则》作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通过明确各类型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全面规范保险公司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加大公司信息披露力度,不断提升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2022年以来,人身险行业已经迎来多份规范文件。比如《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深化人身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

业内人士分析,提升人身险产品的透明度,细化披露指标,可以更好避免销售误导,也方便投保人在选投产品时进行比对,进行更理性的投保决策。

编辑:于红波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赵白执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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