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监管动态 > 正文

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开罚单 泰康人寿保险天津军粮城营销服务部被罚1万元

2023年2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军粮城营销服务部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规定,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军粮城营销服务部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2023年2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军粮城营销服务部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规定,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军粮城营销服务部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军粮城营销服务部成立于2008-07-14,负责人为万文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06794087578,企业地址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广福商业中心2-111、112,所属行业为保险业,经营范围包含: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和依法使用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新领、换领、缴回许可证;

(三)损坏许可证;

(四)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

(五)遗失许可证未按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

(六)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

(七)新领、换领许可证等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八)新领、换领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换领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开罚单 泰康人寿保险天津军粮城营销服务部被罚1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温馨提示: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付喜国:建议“多法联动” 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 2023年2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时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
    0阅读
  • 2023年2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时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明涛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违法行为...
    0阅读
  • 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周燕芳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进一步支持保险企业开展社会办医,同时明确长期持有型的养老社区等机构养老适用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0阅读
  • 3月8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同方全球人寿原总经理朱勇已加盟平安健康险,拟任总经理一职,任职资格待监管部门核准。...
    0阅读
  • 2023年2月2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公司王村营销服务部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孙方枢对其负直接责任,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0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