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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开罚单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被罚款1万元

2023年8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对部分个人保险代理人开展后续教育,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2023年8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对部分个人保险代理人  开展后续教育,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是于2007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正式阳光人寿保险公司LOGO 阳光人寿保险公司LOGO批准筹建,由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于2007年12月17日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3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阳光保险集团已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综合经营平台完成搭建,阳光保险在业务领域产寿两翼格局已经形成。

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委托或者聘任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如下:

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开罚单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被罚款1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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