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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永诚财产保险昆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罚

2023年1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叶平(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给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事项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2023年1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叶平(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对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事项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据悉,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lltrust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y Ltd.)于2004年9月10日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业,总部设于上海,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涉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永诚财产保险昆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罚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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