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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监管局同意筹建太平洋产险‌第五师八十四团营销服务部

2024年12月27日,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同意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师八十四团营销服务部。

2024年12月27日,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师八十四团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双河太保产〔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师八十四团营销服务部。

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期间接受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提出开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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