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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同意浙商保险抚顺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

2025年3月17日,辽宁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同意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街新城路中段31号(2)13-3。

2025年3月17日,辽宁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变更抚顺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浙商保险辽〔2025〕3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街新城路中段31号(2)13-3。

二、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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