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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监管分局同意阳光产险凤城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

2025年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区凤城大街49-6-2号凤凰首府贰号院2#106门市。

2025年1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变更凤城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辽阳光产险〔2025〕9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区凤城大街49-6-2号凤凰首府贰号院2#106门市。

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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