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珠宝商综合保险珠宝、金制品、手表、银餐具等或营业财产皆可投保,赔偿货品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以及营业财产因自然灾害或盗窃等造成的损失,适合珠宝商投保。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二)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货品,若发生损失,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货品在所属整对或整套货品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三)若适用赔偿限额,则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相应的赔偿限额。
(四)保险人对任何单件货品的赔偿金额均不超过货品总保险金额的5%。
(五)若本保险合同所列标的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约定处理。
短期费率表
注: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