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心保人保全球旅行境外申根计划保险条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保险期间内,如任何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罹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天内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返回境内30天内因该疾病住院的后续治疗费用的补偿以保险金额的10%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经保险人委托的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运送必要的,则将该被保险人运送至当地或其他就近地区符合治疗条件的医院;经救援机构从医疗角度认定为有运返必要,则将该被保险人运返至其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身故,或者因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罹患严重疾病需在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且连续住院10天以上(不含10天),保险公司将给付一位成年亲属慰问往返交通费用,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该名亲属10日内的生活津贴,每日津贴300元为限,同时补偿一张该未成年人返回其在中国境内日常居住地所在市级行政区域的经济舱位单程机票的票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30天内(含30天)身故,保险人按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丧葬费以1,5000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原计划乘搭的航班延误,且延误连续达到或超过保险单载明的延误时数的,保险人依据赔付标准,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保险金。延误时数、赔付标准和保险金额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相应数额为准(每5小时赔偿300)
保险人因下列情况需要出行前取消或出发后缩短行程的,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取消或缩短旅程所损失的所有预付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 (1)被保险人本人或其境内的直系亲属身故或因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罹患严重疾病需住院治疗;(2)于旅行出发前七日内突发暴动、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或传染病。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遭受抢劫、盗窃或因第三方意外损害导致行李或随身物品丢失或损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每件物品限额1,500)(每件物品免赔100)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被抢劫或被盗窃导致护照、旅行票据或其它旅行证件丢失,且在发现损失后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警方申报并取得书面警方报告,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因重置护照、旅行票据及其它旅行证件的费用,包括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旅行费用及酒店住宿费用,最高以保险单所载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保险金额为限。(每次免赔100)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将个人行李交付航空公司进行托运和保管过程中,因转运错误或遭受盗窃导致托运行李丢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每件物品限额1,500)(每件物品免赔100)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在被保险人抵达所乘航班班机的预定目的地(不包含原出发地或居住地)后, 其随行托运行李在8小时后仍未送抵,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于当地因紧急需要购买日用必需品的合理、必要的费用,但以保险单上所载该项责任赔偿限额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因他人盗刷、盗用、复制等导致的资金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不适合未成年人)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个人现金、旅行支票或汇票被盗,且在发现盗窃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警方申报并取得书面警方报告,保险人对其实际损失的现金、旅行支票或汇票,在扣除免赔额后,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本附加险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疏忽或过失行为造成第三方死亡、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以保险单所载的本附加险合同项下的责任限额为限负责赔偿。.
飞机意外身故、残疾,保额500000,公共交通工具和普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赔付可兼得。
火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额500000,公共交通工具和普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赔付可兼得。
汽车意外身故、残疾,保额500000,公共交通工具和普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赔付可兼得。
轮船意外身故、残疾,保额500000,公共交通工具和普通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赔付可兼得。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从事高风险运动而导致身故、残疾,保险人将参照保险合同项下相关条款约定,承担相应保险金给付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从事高风险运动而导致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将参照保险合同项下相关条款约定,承担相应保险金给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