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保安联境外旅行保障计划一保险条款
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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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保安联境外旅行保障计划一保险条款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残疾根据残伤程度给付,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在给付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的基础上,再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驾驶或乘坐非营运四轮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时,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在给付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的基础上,再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伤害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罹患疾病,并在保险期间内因该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到医疗机构治疗,保险公司赔偿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回国后继续治疗天数限制为30天,但最长不超过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发生之日起90日;回国后续治疗费用限额,无社保为保额的15%,有社保的为保额的20%,境内外治疗费用总额累计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本计划扩展扩展承保因投保前患有的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及糖尿病导致的医疗费用,限额10万元。)
被保险人在旅行时因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合同生效90日后罹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及实际住院日数给付每日住院津贴,以30日为限。
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经保险公司指定的救援机构确认需要救援服务时,保险公司将承担运送和送返费用,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60天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承担安排遗体送返所发生的费用,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其中丧葬费用以20,000元为限。
旅行期间因意外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必须住院治疗超过7天的,保险公司承担一名成年亲友前往探访的交通费和住宿费(限三星级酒店标准间),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旅行时因遭受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需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承担与其同行、并投保本计划的未满18周岁以下子女自原定旅行结束之日起,逾期停留所产生的额外的食宿费用,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导致其随行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的,保险公司将在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限额内承担救援机构安排其随行的未成年子女返回中国境内的日常居住地的送返费用,索赔需提供原始回程机票或电子机票凭证。
被保险人在旅行前7日内或旅行时,因1)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死亡、因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而需要住院治疗;2)被保险人遭受劫持;3)被保险人身故或因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须医疗运送、遣返或住院治疗;4)旅行出发地、途径地或目的地突发暴动、飞机、火车或轮船承运人雇员罢工;或突发恶劣天气、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传染病的原因取消或缩短行程的,保险公司赔偿该被保险人已支付的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效机票以乘客身份乘坐同一个航班时,因非被保险人自身原因,遭遇所预定搭乘的航班较预定起飞时间或到达时间延误,保险公司每5小时延误赔偿300元,最高不超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其中航班延误改签、航班中转延误赔偿限额为300元。
旅行期间若被保险人的随行托运行李晚于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每延误6小时可获赔偿500元,累计赔偿金额以保单载明的金额为限。
赔偿被保险人因旅行证件被偷盗、抢劫所造成的重置费用和因此产生的住宿费用(三星级限酒店标准间)和额外公共交通费用,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旅行期间被保险人个人行李或随身物品被盗窃或抢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而遗失或意外损坏,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每部手机限额500元,其他物品(含平板电脑/手提电脑)每件赔付限额1000元,累计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现金、票据、证件等不属于个人行李或随身物品保障范围,详情请查看条款除外责任)。
赔偿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由于银行卡被盗或被抢而造成非授权人非法使用银行卡所发生的账款损失(账款损失须于挂失该失窃银行卡之前的48小时内发生,且该被保险人须在发现银行卡失窃后立即挂失该银行卡)。(未成年人不适用)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寄存于登记入住酒店的上锁保险箱内的个人现金被因盗窃或者随身携带的个人现金因被盗窃或被抢劫而遗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其境内日常居住地的室内家庭财产因火灾、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洪水、水暖管突然破裂、盗窃(在三个月以上未破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保险公司承担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和宠物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对于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两者累计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前90天内首次申请出境旅行申根国家签证(出境目的地以保险单载明为准),被大使馆或领事馆拒签导致的签证费用损失(不包括任何的第三方服务费),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最高以保单载明的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在旅行时遭受绑架或非法拘禁,保险公司按照保单上载明的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每日绑架及非法拘禁慰问金,最高给付补偿日数以30日为限。
被保险人旅行时因被疑似或确诊感染传染病而在旅行出发地、途经地或目的地依法被隔离,或被保险人旅游回来后因该次旅行感染或疑似感染传染病而被依法隔离,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每日津贴金额及实际隔离日数给付保险金(30日为限)。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时,因其个人所拥有的高尔夫设备在合法经营的高尔夫球场被盗窃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最高不超过保单载明的金额。
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在任何有正规经营执照的高尔夫球场内进行比赛或友谊赛时,成功获得“一杆进洞”佳绩(此须有除当事球员及其随从之外一个目击证人(包括球童)),保险公司在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支付被保险人当日在该高尔夫球会酒吧内庆祝的费用。
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持境内有效的银行卡在自动柜员机(ATM)提取现金时或之后的30分钟内因任何抢夺或抢劫行为而遭受损失,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损失,以保单载明的金额为限。如损失为外币,保险公司按事故发生当日汇率兑换同等值的人民币进行赔付。
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出发前7日内因:1)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遭受身故或严重伤病导致被保险人被迫取消参加本次商业活动;2)因被保险人作为传召作证人或需按规定接受隔离检疫;3)被保险人预定搭乘的飞机、火车或轮船承运人的受雇人罢工,目的地或始发地发生传染病暴动、骚乱或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导致被保险人未能出席已经预先以其或配偶的信用卡、汇款的方式购买的商业活动门票,对于其所有已经预付但实际未使用的,且无法被退还的商业活动门票费用,保险公司以保单载明的金额为限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