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保平安e生保(2017版)保险条款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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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保平安e生保(2017版)保险条款

1、住院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依照约定的免赔额和比例给付下列保险金:床位费、加床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医生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 2、指定门诊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在医院接受指定门诊治疗的,保险公司依照约定的免赔额和比例给付下列保险金:门诊手术费、门诊肾透析费、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门诊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费用。 3、住院前后7天门急诊费用: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30天后因患疾病,在医院接受住院前后7天门急诊的,保险公司依照约定的免赔额和比例给付保险金。 年免赔额1万,按100%比例赔付。
等待期30天后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在一般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达到保额后,保险公司依照约定给付下列保险金: 1、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床位费、加床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医生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 2、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费用; 3、恶性肿瘤住院前后7天门急诊费用。年免赔额1万,按100%比例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