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商旅护航全球申根签证境外行全面计划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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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商旅护航全球申根签证境外行全面计划保险条款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赔付;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或烫伤,根据烧伤或烫伤程度按比例赔付。
旅行期间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烧烫伤或残疾,除获得以上意外身故、烧烫伤或残疾保险金外,将再按同等金额给度交通工具意外保障金。
赔偿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而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每次事故免赔额¥800。(其中辅助设备每次事故限额¥2500,牙科门诊每次事故限额¥4000)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将承担医疗运送和送返所发生的费用。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不幸身故,保险公司将承担安排遗体送返所发生的费用。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货罹患疾病不幸身故,支付的丧葬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身故,保险公司补偿亲属前往处理后事费用。
若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身故或遭严重身体伤害而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探访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保险公司承担搜救费用补偿
托运行李物品损失(运动器械及其附件的最高赔付额为总保额的25%)(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RMB200元,以高者为准)
随身行李损失(运动器械及其附件的最高赔付额为总保额的25%)(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RMB200元,以高者为准)。
赔偿被保险人为重置因被抢劫或盗窃而损失护照、旅行票据等旅行证件所支付的费用及相关交通、住宿费用。
赔偿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钱财遭盗窃或抢劫的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20%或RMB800元,以高者为准)。
若由于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5小时延误赔付300元。
旅行期间被保险人的随行托运行李每8小时延误赔付500元。
因自然灾害、目的地突发传染病、被保险人意外或急病、被保险人在境内的直系亲属发生严重事件、家中财产、同行亲属发生意外或急病等遭遇严重事件等原因导致旅行提早结束或延期逗留,将赔偿该次旅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或延期逗留额外需支付的旅行费用。
因自然灾害、目的地突发传染病、被保险人意外或急病、被保险人在境内的直系亲属发生严重事件、家中财产、同行亲属发生意外或急病等遭遇严重事件等原因导致旅行提早结束或延期逗留,将赔偿该次旅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或延期逗留额外需支付的旅行费用。
特有员工替换保障,为原派遣境外出差员工因意外或疾病等而导致出差任务中断,重新派遣人员的费用提供保障,员工替换保险金限额2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为赔款的10%)。
承担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 (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800)
承保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境内经常居住地因盗窃、火灾、水管破裂等造成的家居物品的损坏或损失,限额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