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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社保局

延边州社保局
延边州社保局
地址: 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邮箱地址: -
官方网址: http://www.jlyb.lss.gov.cn/

为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延边州大力推动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建设,采取“五个推进”措施,使全州基本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城乡统筹、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

目前,延边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2.8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5.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0.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35.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9.7万人。

老龄事业

加强对老年人

照顾和保护

据悉,延边州现有老年人口33.7万人,占全州总人口14.84%。多年来,延边州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坚持从老龄工作的实际出发,把工作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上,从多方面实施对特困、孤寡、高龄、病残老人救助,有力地促进了延边州老龄事业全面快速发展。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老龄事业,延边州制定和实施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细则》,从法律层面加强了对老年人的照顾和保护,更加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老龄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已建立各类

养老机构158家

延边州把老年卫生服务纳入了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及时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康复等多方面服务。

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步提高,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扎实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把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延边州经济社会总体目标,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建设格局。目前延边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已发展到158家,合计建筑面积22.9万平方米,拥有床位10085张,入住老人7276人,并形成了大、中、小规模齐全;高、中、低档次俱备;养老、康复、娱乐各具特色;城区、近郊、农村分布合理的建设格局。

定期举办

“延边老年节”

延边州对高龄老人实行特殊优待,对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400元敬老金,9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200元敬老金。在城市公共交通客车上设置了敬老席,70岁以上老人可凭乘车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将每年的8月15日定为“延边老年节”,把敬老、尊老工作纳入制度化保障。强化老有所为工作,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基层老年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在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和社区普遍建立健全老年协会、老年体协、老年科协、老年书画研究会等基层老年组织社会管理团体,使全州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为确保老龄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根据州、县市老年人的人数,州级每年按人均不低于2元标准,县市级每年按人均不低于3元标准,分别纳入州、县市两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机制。

医疗保险

实现统筹区域内

医药费即时结算

近年来,延边州基本医保覆盖面扩展迅速。至2011年12月底,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99%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增加到206.9万人,与2008年相比增加46.4万人。其中,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60.7万人,增加3.9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46.2万人,增加42.5万人。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从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200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2011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

延边州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推广就医“一卡通”,实现统筹区域内医药费用即时结算。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建设推进迅速、成效显著,初步形成了以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城乡医疗救助为兜底的特色医保制度体系,为“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迈出关键性步伐。城乡居民个人看病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逐步减少,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得到群众广泛拥护。

社会保障

确保基金无挤占

挪用等行为

在社会保障建设上,延边州提出“五个推进”方案,大力发展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事业,形成社会保障安全网。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汪清、龙井、图们、延吉、珲春五个县市纳入全国新农保试点,按照国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农保试点范围基本一致的原则,延边州八县市纳入国家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延边州17.3万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享受中央财政直接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年直接受益额1.14亿元。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三险州级统筹。2011年7月,延边州实现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全州通用,解决了参保职工州内异地就医、购药难题。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水平,使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267元,人均增加养老金201元,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各级财政补助由120元增加到200元,统筹基金平均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推进社会保障日常监督,对延边州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医疗保险基金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无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医保基金收支取消现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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