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保险为您详细讲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特点。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特点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
相关推荐
-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提出“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医疗保险 2022-6-29 9:42:580阅读
-
6月14日,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8号)...公司动态 2022-6-14 10:00:340阅读
-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原省增补药品第三批消化名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37号),通化谷红药品谷红注射液以及吉林天成药品复方脑肽节苷脂注射液、复方曲肽注射液自2022...医疗保险 2022-6-14 9:44:000阅读
-
1、参保用人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生育保险知识 2022-5-24 13:49:270阅读
-
1、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在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可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知识 2022-5-23 14:05:32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