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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就医医保结算政策解读

记者采访了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了解近期市民比较关心的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办理流程。已经在本市社保分中心办理了异地安置、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登记,以及转诊转院就医登记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办理直接结算业务。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讯,日前,记者采访了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了解近期市民比较关心的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办理流程。

问:哪些参保人员可以办理跨省异地住院就医?

答:已经在本市社保分中心办理了异地安置、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登记,以及转诊转院就医登记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我市在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办理直接结算业务。

具体说明一下,一是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本市规定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本市规定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是指本市转诊规定的人员,经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诊断,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经本市经办机构同意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二是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

问:在跨省异地住院就医前需要做什么?

答: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到所参保的区社保分中心办理直接结算登记。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开发网上办理登记的功能业务,今后就可以实现自助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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