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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郑州医疗保险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目录(2017版)的通知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将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管理的通知》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03月20日讯,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将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管理的通知》

(郑人社医疗〔2016〕9号),我们制定了《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目录(2017版)》(以下简称《医院中药制剂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纳入《医院中药制剂目录》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统一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个人自付比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确定,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纳入《医院中药制剂目录》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价格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谈判确定,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三、纳入《医院中药制剂目录》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批准文号有效期到期后,相关制剂应停止使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同级军队相关部门)为到期制剂核发新的“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批件”后,定点医疗机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恢复使用相关制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相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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