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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大病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大病医疗保险的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待遇给付等业务。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06月15日讯,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6〕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大病医疗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大病医疗保险的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待遇给付等业务。

市财政、税务、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民政、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审计、教育和体育、慈善机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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