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保险知识 > 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关于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解读-第4页

为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方便纳税人理解,现对《公告》中主要问题解读。

(五)施行时间

《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试点期间执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3号)同时废止。

关注手机金投保险(http://m.cngold.org/insurance/),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相关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保险频道INSUR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