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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按照国家试点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07月05日讯,按照国家试点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政策背景

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我省人口老龄化趋势逐渐加快,家庭中失能人员的照护问题日益突出,“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单靠现有的社会保险制度难以解决。在上述背景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就尤为必要。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和延伸,长期护理保险与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其本质是结合我省实际,运用社会保险机制,以社会化专业护理服务为主,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生活护理问题,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更好地保障失能人员享受到有质量的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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